公司类型的不同,公司后缀也就不同,企业经营类型并非严格分为四种,但常见的分类方式包括以下几种:
有限责任公司:由一人以上或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,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,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。适用情况: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,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。股东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“有限责任”,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,可以避免财务风险。适合企业发展阶段。
股份有限公司: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,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,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适用于成熟、大规模公司,设立程序较为严格,不太适用中小微企业。
有限合伙企业: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,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。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、员工持股平台。
外商独资公司:外国的公司、企业、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,依照国内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。股东为外国人或外国公司,流程相对内资更复杂,监管严格。名称一致。
个人独资企业:个人出资经营、归个人所有和控制、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。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。适用于个人小规模作坊、小饭店等,常见于对名称有特殊要求的企业。
非公司企业: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。外资企业:外方为公司、法人、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,中方为公司、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这些分类方式并非相互独立,一个企业可能同时符合多种分类标准。如:一个公司制企业既可以是内资企业,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,还可以根据规模被划分为大型企业等。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。